楊公風水點穴法--十二杖法點穴術(shù)
倒杖法”最先由贛派始祖楊筠松提出,因其定穴有十二種方法,故又名“十二杖法”,現(xiàn)將十二杖法詳注如下:
順杖――順接來脈、正面點穴。這種穴位一般位于主山峻拔端正、落脈逶迤而下的山麓之地,此處脈氣不強不弱、不軟不硬,站在這個地方觀看巒頭,仰角一般為30°左右,因而不會產(chǎn)生壓抑感,此外朝山、案山遠近相迎,龍砂虎砂左右護逆,形勢理想故用順杖。
逆杖――逆接來脈、背向受穴。此杖法適合于選擇那些祖山聳拔清秀,而主山卻細嫩無脊,平淡無奇的穴位,不過它要求祖山與主山之間必須開闊無障,保持相當距離,即所謂“兩旁開睜、而不逼壓”。因為只有疏遠才能使權(quán)充朝案的祖山不致喧賓奪主(回龍顧祖格)對主山構(gòu)成威脅,這種審美情趣與人間某些掌握權(quán)柄的人既想讓才華出眾的部下為其賣力,又要防范他們超過自己,與這樣的一種心態(tài)如出一轍。
縮杖――氣聚山頂,縮脈受穴。此杖法多用在四周山勢過于挺拔而來脈又不很強硬的情況下,為了不使居者感到壓抑,將穴位選在落脈上部。這樣可以使“諸煞自然低伏”。
綴杖――如線綴衣,取穴于脈。多用在龍勢雄急、落脈強健、山形陟峭之地。為了不使主山逼壓居者,所以要適當遠離山麓一段距離,就龍脈將盡不盡之處定穴,以降低仰角,以不致于有壓迫感。由于這種杖法有似綴扣于衣,故名綴杖
開杖――山脊如刃、如勢直沖、當頭有殺,故在脈之兩旁分開受穴。山脊風大這是常識,因此,閃開山脊線(即所謂的脈氣),在其兩側(cè)點穴,就是所謂直來取斜的原理,這是有一定的科學道理的。
穿杖――脈自旁來、于腰點穴,有似于線穿針眼,柄塞斧孔,故名穿杖。多見于龍脈直來橫接或斜來正接,其環(huán)境要求不外乎前有朝案后有依托,龍虎彎抱、堂水中聚。
離杖――脫離來脈,遠處受穴。此法常用于龍脈頓跌,而龍砂、虎砂又遠離主山的情況下,如此點穴據(jù)說是因為脈急難停、脫落平坦,如蠶之脫繭、蟬之脫殼,形體雖在此而生氣別脫出于外也。其實真正的原因則在于主山立陡、龍虎遠衛(wèi),因而若離開來脈相當距離選擇穴位,既可收到綴杖效果,使主山不致壓抑,又可平衡其周邊關(guān)系,使穴位不至于過份臣服于后山而相對疏遠了左龍右虎與朝砂、案砂,所謂處世之道,不即不離,做人之要,貴拉關(guān)系,人際如此,山水亦然。
沒杖――陰來陽受、龍勢雄急、急落開窩、氣沉窩底,脈既深沉而來,則穴必深藏而受,故名沒杖。所謂“陰來”是指山無凸形,多呈凹狀,猶如單人沙發(fā),此穴多見之于山間小盆地,將穴位選在“窩底”即盆地的最低處,雖然不無壓抑之嫌,但在盆地過小,因而也難以使用綴杖、離杖的情況下,也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。當然若窩太深,又應使用架法,將穴位選在盆地邊沿上
對杖――將杖頭對準前后左右,取其四勢,登對而中心受穴,在龍真穴正、四勢平和,可是落脈卻沒有“窩、鉗、乳、突”這些明顯的地貌特征可資選擇的山間小盆地,用沒杖等法比較困難,于是,堪輿家就只好對前后左右,以“天心十道”之法定穴,故名對杖。
截杖――截去穴前多余之氣即吐出之舌,以受穴位。此種穴形的特征是來脈 兩水夾山、一水橫攔,呈長崗之形,左右雖為夾拱,卻難包其長吐之舌,故立穴宜截去其多余之氣,于“舌根”正中騎脊立穴,長舌猶如漢字“本”字去其豎劃下部即成太字,(比如說三個長崗形山脈下延,準備定穴在中間山脈,但中間山脈盡頭又比兩邊山脈長,這樣龍虎砂就包不住,故把前面裁掉穴位退回龍虎之內(nèi)也)明代十三陵之首的長陵,就用的是截杖,所截的長舌(即史書上所說的北坡)足有一公里長。
犯杖――傷犯來脈,鑿山受穴。此法適合于在四周眾山高大,其中一龍低小的條件下選擇穴位,它與縮杖的相同點是都在高處點穴,而不同點是縮杖中來脈雖低小,可是卻款款可行,落勢平緩,因而即使高處也有寬敞之地可以受穴,而犯杖就不同了,其中落脈不僅低小而落勢峻急、峭拔聳立,因此,欲在高處點穴就不能不大挖土石,清理場地,這在古人看來,總有點傷犯脈氣,故稱為犯杖。
頓杖――頓起高丘、以壘穴山。適于選擇的穴位的特征是,四周眾山低小,其中一龍獨高,可來龍去脈不太清晰,給人一種孤單感,為避“私生子”之嫌,所以要“堆客土以聚生氣培假阜以配真局”,用人工堆山的方法再造一個小主山,從而使此龍上升到“爺”字輩,成為祖山。明代十三陵之一的泰陵,其背后的筆架山,雖然脈絡比較清楚,四周眾山也不低小,可是由于背山險峻、來勢雄急,故為避其殺氣,也用了頓杖之法,在穴后山堆起一小圓丘。
以上是堪輿大家點穴的12種技法,它們基本滿足各種形勢的點穴需要。當然,在實踐中堪輿家有時會同時兼用兩種杖法,如順兼縮、順兼逆、逆兼穿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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