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字命理學(xué)論官殺混雜
在《淵海子平》、《三命通會》等子平經(jīng)典中,每一本書里都有專題論述官殺混雜的章節(jié),這在極重文辭精簡的雕版印刷的時代里,憑此一點即可見官殺混雜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了。
然而,在現(xiàn)代流行的命理書里卻幾乎都沒有專題論述官殺混雜的問題。為什么呢?因為這些書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所謂的“平衡用神”論者,他們只注重八字五行的平衡問題,不管八字格局的成敗高低與清純駁雜等問題,認為只要身旺就不怕官殺混雜,只有身弱時才怕官殺混雜。其實質(zhì)也不是怕官殺混雜,而僅僅是怕日元擔不起官殺。
持這種“身弱怕混,身旺不怕混”觀點的首席代表,恐怕非大名鼎鼎的命理名家任鐵樵莫屬。他在其《滴天髓闡微》一書里明確指出:“總之日主旺相可混也,日主休囚不可混也”,“官殺混雜,只要日主坐旺,印綬不傷,運程安頓,未有不富貴者也。如日主休囚,財星壞印,即使獨殺清純,一官不混,往往憂多樂少,屈志難伸,學(xué)者宜審焉。”他甚至還干脆說:“……勿以官殺混雜為嫌,身旺者,必要官殺混雜而發(fā)也。”看,身旺就是要官殺混雜!
任氏的這種觀點,來源于《滴天髓·官殺》篇的原注。原注者是這樣解釋官殺混雜的:“殺即官也,同流共派者可混也。官非殺也,各立門墻者,不可混也。殺重矣,官從之,非混也。官輕矣,殺助之,非混也。”意即:在什么情況下殺來了不混官,反而將殺當官論呢?就是官殺“同流共派”的時候。在什么情況下官是官,殺是殺,官來了不能當殺論呢?就是官殺“各立門墻”的時候。這里所謂的“同流共派”,指的是官殺同根同宮。所謂的“各立門墻”,指的是官殺不同根不同宮。因此,雖然有官有殺,如果是殺重官輕,則為官從殺勢,不以混雜論。如果是官輕了,殺來則助官,也不以混雜論。剩下的就只有一種情況了,那就是在官與殺都很重而且還不同根的時候,才算是官殺混雜了。既然是官殺都很重的話,那么日元就一定弱,所以任氏才得出“日主旺相可混,日主休囚不可混”的結(jié)論。
然而,細讀子平經(jīng)典,卻發(fā)現(xiàn)子平之所以重視官殺混雜問題,其目的僅僅是為了維護格局的清純,而不是怕身弱了擔不起官殺!稖Y海子平·官殺混雜要制伏》云:“官星要純不要雜。”《子平舉要歌》云:“大凡官星要純粹,正偏雜亂反無情。”《三命通會·論正官》云:“故正官為六格之首,止許一位,多則不宜……如甲生酉月,見卯為沖……庚為混雜,須是官星純一,五行和粹,方以正官論。”意思很明白,是因官星要純粹,才不要殺來混官,與身旺身弱無干!七殺也一樣,《三命通會·論偏官》云:“五行遇月支偏官,只許地支一位,多則不佳。四柱純殺有制,定居一品之尊。略見一位正官,官殺混雜,反賤。”這里強調(diào)的也是“純”則貴,“雜”則賤,并未附加身強身弱的條件!
《萬金賦》云:“官星怕逢七殺運,七殺猶畏官星臨。官殺混雜當壽夭,去官留殺仔細尋。留官去殺莫逢殺,留殺去官官莫逢。”看看,這里也是直說官怕逢殺,殺怕逢官,官殺混雜了就會壽夭,所以務(wù)必仔細考慮官殺去留的問題,話中毫無身旺可混的意思。
《三命通會》在“官殺混雜”一篇里還明確指出:“人命官殺俱有謂之混雜……身弱官殺混,多貧夭。身旺有制亦好,無制,成印局化殺亦可。”瞅瞅,明明說身旺也要有制化嘛!因為有制化才能去除混雜,使官殺純粹,格正局清。否則,即使是身殺兩停的八字,只要官殺混雜,格破局濁,就沒有富貴可言?梢,《滴天髓》的原注者與任鐵樵均沒有抓住官殺混雜的實質(zhì)性問題,他們所說的什么官從殺、殺助官、身旺必要官殺混雜一類的白話,是有悖于子平本義的。
且看官殺混雜的具體細節(jié)問題。官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混雜,在什么情況下不可以混雜呢?《三命通會·官殺去留論》說得很清楚:“蓋言柱中官星七殺交差,月上見官時上見殺,或月上見殺時上見官,或四柱疊見……又曰:年月日時,或有四位官四位殺,當以明者用之,藏者舍之,明見官則存其官,明見殺則存其殺,宜仔細分別。若兩停無輕重,察其生助向時者用之,背時無助者棄之,去留不清,乃為混雜。”意思就是:在官殺分別居于月干與時干,或四柱官殺多透的情況下,才屬于官殺混雜。也就是說,當官殺透在年、月兩柱時,不管其是否“同流共派”,此時只要時干不透官殺,就不以官殺混雜論。還有,在年月日時有幾個官殺時,要以透干者(即明者)論,透一官則以官論,透一殺則以殺論,盡管地支有幾個官殺而不以混雜論。倘若官殺齊透,且均有力,難分輕重,則要看八字是否有字去留,或去官留殺,或去殺留官,即以所留者論。若無去留,則以混雜論。后人將《三命通會》上的這段話編成幾句歌訣,即:“官殺相連(即年月相連)當論殺,殺官混雜各分垣(即年時各分)。露殺藏官而論殺,藏殺露官只論官。留官去殺莫遇殺,留殺去官休見官。格中唯有忘殺貴,殺官俱去不成權(quán)。”注意:這里并沒有什么殺重了就官從殺,官輕了就殺助官,身旺不怕官殺混雜之類的說法。
再看如何去留的技術(shù)問題。當官殺混雜時,是去官留殺還是去殺留官呢?《三命通會·官殺去留論》云:“凡看去留,要詳柱中官殺孰重孰輕,透干透者易去,月支所藏者難去,須看傷官食神去官殺之物眾而有力,方才去得。”意即:去留時,要考慮官殺本身的輕重以及食傷克制官殺的力度。要去掉根輕又受克合者,保留根重而受克輕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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